当前位置: 首页 > 校园安全 > 奥尔夫音乐教室使用管理制度

奥尔夫音乐教室使用管理制度

2023年04月27日 16:33:41 访问量:7416

1.奥尔夫音乐教室由专职教师管理,其他人员使用前,必须征得管理人员同意,履行正常的借用手续后,方可使用。

2.教室应保持清洁卫生,每次下课后进行卫生清理。

3.任课教师上课前在管理人员处领取钥匙,下课后由任课教师及时归还,不得将钥匙交与他人。否则,追究管理者的责任。

4.教师在使用奥尔夫音乐教室之前,要认真检查室内物品是否完好无损,做出相应的记载,以便及时维修,损坏财物视情节按规定赔偿。

5.凡使用奥尔夫音乐教室的教师,必须熟悉设备的各种乐器的功能和操作方法,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方法操作,确保设备正确使用。

6.奥尔夫音乐教室的所有活动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,不得在奥尔夫音乐教室开展与教学无关的活动。

7.所有借用教室的老师要节约用电,防火防盗,离开奥尔夫音乐教室时,须切断电源,关闭门窗。

8.监管教师每日做好防火、防电、防尘、防盗等安全检查工作。

编辑:网站管理员
教育部 山东省教育厅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 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
郑重声明: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,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,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。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,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;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,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【通知—删除】义务。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,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,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。聊城幼儿师范学校 特此声明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 ICP证 京ICP备13002626号-8 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聊城幼儿师范学校 版权所有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鲁ICP备10025854号-1
联系地址:山东省临清市新华南路8号
电话:0635-7132707
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